1、协助学校相关部门编制、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督促各部门(单位)编制修订部门预案。

2、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提高全校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

3、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监测预警机制,不断完善信息报送和监测预警系统。统筹做好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4、建立警情信息传递管理制度,保证警情及各类信息及时传递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应急处置单位,并按照警情处置流程做好警情的先期处置工作。

5、校园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当事人持有效证件到所属警务室报案,立案后由安全管理处根据情况需要调阅监控录像。

6、学生利用书包、书籍等物品占座或把个人物品放在公共场所看管不严造成物品丢失的,原则上不予查阅监控录像。确需调阅的,由本人填写《查阅监控录像申请表》,经安全管理处批准后方可调阅。

7、因特殊原因(非案件类)需要调阅监控录像,须向安全管理处处长提出申请,处务会讨论决定后,经主管校领导同意方可调阅。

8、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统筹和调配。

9、协助公安、消防、救护、安全部门的工作。

10、按照《青岛理工大学安保服务政府采购合同》的条款对学校安保公司进行考核。

11、督查护卫队的训练、值班、执勤、巡逻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